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发布时间:2019-06-24浏览次数:1373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动“国创计划”参与学生开展更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教育部拟于201910月中旬召开“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校将组织项目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作品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种类

(一)申报范围

学院可从2014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即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出优秀项目,进行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申报与推荐。

(二)申报项目种类

1.学术论文。学院从依托创新训练项目撰写的学术论文中遴选优秀论文予以推荐。

2.参展项目。学院从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予以推荐。

3.创业推介项目。学院从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予以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从以上三类项目中遴选3-5项目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评选。

二、项目遴选与推荐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遴选与推荐项目,并填写相应的推荐意见表(附件2、附件3、附件4)。组织推荐的学术论文按格式要求(附件5)进行修改。

(二)各学院负责对入选年会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三)各学院须于201971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7)、推荐意见表(附件2、附件3、附件4)以及推荐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展板内容、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等纸质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其中项目汇总表和推荐意见表的纸质材料需学院签字盖章。

另附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附件6)。

三、其它事项

(一)推荐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的学生代表须为在校学生。若被年会评委会评选参加届时举办的创新创业年会,必须保证能按时参加。

(二)已入选参加过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不能参评。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江萍,电话: 8362277

 

附件:附件1: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docx

         附件2: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5: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doc

 附件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doc

 附件7: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8: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624